破产重整以前的债务该怎么办

法律分析:
(1)进入破产重整程序,债权有明确变化。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,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,附利息债权自受理时起停止计息,这保障了重整程序的公平与有序。
(2)债权人需在规定时间内申报债权,此为维护自身权益的必要操作。
(3)重整计划草案会对债权清偿作出安排,如延期、按比值清偿等。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法院裁定批准后执行。若部分债权人有异议未通过,法院认为符合条件也可强制批准。
(4)债务人依重整计划清偿债务后,未受清偿部分,除另有规定外,不再承担清偿责任,这体现了重整制度对债务人的一定保护。

提醒:债权人应及时准确申报债权,避免错过申报期限。不同破产重整案件情况有别,建议咨询专业人士分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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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破产重整前债务进入重整程序后有特定处理规则,债权停止计算利息,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,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,附利息债权停止计息。重整计划草案会对债权清偿作出安排,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并获法院批准后执行,即便部分债权人有异议,法院符合条件也可强制批准。债务人按计划清偿后,未受清偿部分除另有规定外不再担责。
2.解决措施和建议:债权人应及时关注法院公告,在规定申报期限内准确申报债权,避免错过权益主张。债务人需积极制定合理的重整计划草案,平衡各方利益以提高通过概率。法院要严格审查重整计划草案,确保符合法定条件和公平原则,保障债权人与债务人合法权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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结论:
破产重整前债务,进入重整程序后停止计利息,债权人需申报债权,按重整计划规定清偿,清偿后未受清偿部分除另有规定外债务人不再担责。
法律解析: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,进入重整程序后,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,未到期债权视为到期。债权人要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。重整计划草案会对各类债权清偿作出安排,像延期或按比值清偿等。若草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获法院裁定批准,就按计划执行;即便部分债权人有异议未表决通过,只要法院认为符合法定条件,也可强制批准执行。当债务人按重整计划清偿债务后,未受清偿部分除计划另有规定,债务人不用再担责。若你在企业破产重整债务处理方面有任何疑问,欢迎向我或专业法律人士咨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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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停止利息计算:进入重整程序,所有债权停止计算利息,附利息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。债权人应关注这一规定,避免错误计算利息。
(二)及时申报债权:债权人需在法院确定的申报期限内申报债权,未到期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,要按时申报以保障自身权益。
(三)关注重整计划:重整计划草案会规定各类债权清偿安排,债权人应积极参与债权人会议进行表决。若对草案有异议可表达意见,但法院符合条件时可强制批准执行。
(四)了解清偿结果:债务人按重整计划清偿债务后,未受清偿部分除另有规定外,债务人不再担责,债权人要清楚自身债权最终的清偿情况。
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》第四十六条规定,未到期的债权,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。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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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进入重整程序,债权停止计利息,债权人要在规定期限申报债权。未到期债权视作到期,附利息债权自受理申请起停计息。
2.重整计划草案会规定债权清偿方式,如延期或按比值清偿。经债权人会议通过、法院批准后执行;部分债权人异议未通过,法院认为符合条件也可强批执行。
3.债务人按计划清偿后,未清偿部分除另有规定,不再担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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